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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200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日期:2009-02-19] 来源:  作者: [字体: ]

泉州市200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QQ群:50377865

根据《福建省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在总结我市2008年中考体育考试工作的基础上,结合2009年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对象

泉州市2009年所有参加毕业升学(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含应、往届)。

二、组织领导

在泉州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本办法规定组织实施。我局成立200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协调全市的中考体育测试工作。

  长:郑文伟

副组长:吴若萱  吴少锋 孙银聪 曾文汉 陈飞鹏  陈进兴

  员:李民一  黄庆坤  陈泉木  蔡东沐  张小平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成立“中考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中教、招考、体卫艺、仪器、纪检等科(股)长为成员,统一指挥,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制,集中精力,共同搞好升学体育考试工作。

各考点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主考(裁判长)1名,副主考若干名。

下设测试(监考)组、监察组、场地器材组、安全保卫组。

三、考试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时间为200935日至8日,具体办法由泉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另文通知。

四、考试项目设置

根据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体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所规定的教学内容和锻炼项目,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定为三项,其中必考一项,选考两项。

(一)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二)选择项目:考生可在以下项目中任选两项(不得重复)。

1.立定跳远  2.一分钟跳绳  3.掷实心球  4.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五、升学体育考试时间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应尽量避开雨季。同一个县(市、区)范围内的考试时间应相对集中,最好4月上旬开始,在1020天时间内全部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后报泉州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备案。

六、考试办法

全市农村地区的体育考试应在乡镇范围内组织,临近县城的乡镇可以到县城的考场参加体育考试,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必须在同一天内完成必考项目或选考项目测试。各县(市、区)应组织考试队伍送考下乡,以保证考试质量和标准。

七、评分办法与标准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试成绩转换成分数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标准评定。

八、计分办法

升学体育考试每项满分为100分,三项计300分,再折算成ABCD等级(A255分及以上,B210-254分,C180-209分,D179分及以下)。

九、有关免考缓考等的规定

(一)身体残疾或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可免考,但应由学生本人提交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经学校审核公示三天后,送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并报市教育局核准,可以免考。此类考生招生录取办法另行确定。未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和市教育局核准的,成绩以0分计算。

(二)考生因临时伤、病(含女生例假),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持学校批准证明,经考场主考批准并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可准予缓考。缓考时间一般安排在该考场考试结束后的两周内进行。考生只允许一次缓考,缓考者的考试时间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三)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事故,经考场主考批准,可准予该项当场补考一次。如确实不能补考,经主考批准并报当地县(市)教育局备案,该项目可予以缓考处理。已考项目成绩有效,缓考项目以缓考成绩为准。

(四)借读生、往届生升学体育考试组织及管理。各县(市、区)各学校借读生在借读的学校参加体育测试,借读学校必须做好借读生的考务工作。往届生的体育考试由考生到户口所属县(市、区)中招办报名,集中在县(市、区)所在地统一进行考试。

(五)回原籍考生体育考试组织及管理。属泉州市户籍、在本省范围内借读的考生可以在学习所在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由学习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中招办)出具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证明回原籍登记入册;属泉州市户籍、在省外借读的考生必须到户口所属县(市、区)中招办报名,参加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六)凡无故缺考,均以0分计算,不得补考。

十、收费办法:按省教育厅规定标准执行。

十一、考务工作

(一)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后勤保障,确保体育考试工作稳妥进行。

(二)为保证体育考试工作顺利开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考务人员进行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三)端正考风,严肃纪律。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考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不允许有任何人为因素干扰或降低考试标准。对考试中出现权钱交易、弄虚作假等腐败现象,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凡在升学体育考试中出现舞弊行为,一律按违反招生考试纪律论处。各县(市、区)均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初级中学要加强对学生的年度常规体检,科学指导学生进行体育锻炼,教育学生在报名时,既不隐瞒病情,也不虚报疾病;在体育考试期间,特别要注意加强安全教育,注意交通安全,同时要加强考场医疗保护措施,消除一切安全隐患,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五)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按我局泉教综(087号文中通知精神,及时将本年度的考试器材租金如数地汇到大连万国汇通体育投资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同时要积极配合厂家技术人员对去年存放器材的维护和修复。今年因必考项目的更变,需要新增800/1000米跑测试仪,具体新增数量应据实确定,请抓紧办理申购审批手续。

(六)市直初中校(完中初中部)按“属地”原则,参加学校所在区教育局组织的中考体育测试。其中:培元中学、泉州三中、泉州八中、外国语中学参加由鲤城区教育局组织的中考体育测试;实验中学、华大附中参加由丰泽区教育局组织的中考体育测试;仰大附中参加由洛江区教育局组织的中考体育测试。

(七)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在每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本县(市、区)考试工作的总结材料分别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和中教科。

 

 

                                泉 州 市 教 育 局

二○○九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1

泉州市200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

操 作 规 程

 

㈠、考点、考场设置要求

    1、体育考试以县(市、区)为单位成立考区。考区设总主考1人,副总主考若干人,负责本考区的考试组织实施。

2、考区下设考点。考点设主考1人、副主考若干人,主考负责本考点的全面工作。

3、各考点要挂有醒目的“2009年泉州市××县(市、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中学考场”的横幅标志。在醒目处要张贴“考点平面图”、“考场安排示意图”、“考生守则”、“监考守则”、“项目测试规则”及宣传标语。划(围)考场警戒线,设立醒目的警戒标志,考场实行全封闭管理,严禁带队、群众、家长等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内。

4、要设立“医疗室”、“开水供应处”、“自行车停放处”、“考生侯考处”、“考生集合点”,每个点都要贴上红标示意,通向厕所要有醒目的方向标。

5、要在警戒线内的每台测试机的醒目位置上标明“ΧΧ测试”。

6、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

㈡、考前三十分钟

1、主考、考务人员、测试人员、工作人员集中,听取主考布置当日工作要点及注意事项。

2、保卫人员清场封闭考场,医务人员准备药具,检查开水供应情况。

3、各校领队教练组织考生做好准备活动。

㈢、考前十五分钟

1、测试人员按项目到达测试点,检查场地、器材准备情况,做好测试准备。

2、联络员组织考生点名,核对准考证,将男、女考生分开,按每组16人整队后把第一组的考生带入相应测试地点交给考点检录员,其他考生在警戒线外的侯考区侯考。待第一组考生完成选考项目后即将参加800/1000米跑时,联络员应及时组织第二组考生并带入相应测试地点交给考点检录员,以此类推至当午考试结束。

㈣、考试开始

1、考点检录员接到学生后,首先核对考生《准考证》并按《准考证》顺序制作并发放“射频IC卡”。

2、考生凭《准考证》和“射频IC卡”参加选考项目测试后,再参加必考项目测试。个别尚不具备选考测试后马上进行必考测试的县(区)、乡(镇),可在完成考生选考项目测试后,把考生集中到有250米以上环形跑道的场地,按男、女考生分开,每16人一组进行800/1000米测试。

3、考生全部完成《准考证》上标明的三项测试后,凭《准考证》把“射频IC卡”交考场数据处理(电脑操作)人员作成绩登记,考生可当场查看自己的考试总成绩。

 

附件2

泉州市200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

项目测试规则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操作方法、电子仪器功能特点、泉州市200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有关文件,参考田径规则及其他地市考试操作方法,结合泉州市实际情况制定泉州市200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测试规则。

一、女生800/男生1000米跑(必考项目)

(一)测试规则:

1、分组测试:受试者216人(至少2人)为一组测试。

2、起跑方式:采用站立式起跑,受试者听到“各就位→跑(哨声或枪声)”的口令后开始起跑。

3、计时方法:发令者在发出“跑”的口令同时按下按键,电子仪器自动开始计时,当受试者身体到达终点线的垂直面时,电子仪器自动停止计时并记录储存成绩。

4、受试者可穿运动鞋或平底布鞋,也可赤足,但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下面选考项目要求同)

(二)注意事项:

1、测试过程中,如碰到电子仪器出故障、受试者途中摔倒受伤、或途中受阻可组织补测。

2、测试人员应根据测试场地的实际情况,在起跑前向受试者讲清800米或1000米应跑的圈数,以免跑错距离。

3、测试人员应在起跑前告知受试者,在跑完后应保持站立并缓慢走动,不要立刻坐下,以免发生意外。

(三)场地要求:250米以上环形跑道,地面要平坦,地质不限,跑道线要画清楚,且距离必须丈量准确。

二、立定跳远(选考项目)

(一)测试规则:

1、受试者应站立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脚尖不得离开地面,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助跑、垫步或连跳动作。

2、每人可测跳(连续)三次,电子仪器自动择取最好一次成绩记录储存。

3、起跳时脚尖踩线、脚尖离开地面、助跑、垫步或连跳动作均判犯规,所跳成绩无效.

4、如三次试跳均犯规无成绩者,允许补测一次。

5、受试者可以任意选择起跳点(0.9米、1.75米、2.5米)。

(二)注意事项:

    1、受试者预估成绩在1.75米以下的起跳点选择0.9米线,1.75米至2.85米之间的起跳点选择1.75米线,2.85米至3.6米之间的起跳点选择2.5米线。

    2、如遇电子器材故障可补测(下同)。

(三)场地器材要求:电子测试板要放在平坦地面上,电子仪器立定跳远落地点区域覆盖面为长1.1 米、宽0.9米。

三、掷实心球(选考项目)

(一)测试规则:

1、受试者测试时应站在起掷线后,不得踩线。

2、必须是原地投掷,不得助跑或垫步。每人投掷三次(连续),电子仪器自动择取最好一次成绩记录储存。

3、必须双手举球从头部上方向前投掷,不能单手投掷或双手低甩。

4、犯规投掷成绩无效。如三次投掷均犯规无成绩者,允许补测一次。

5、受试者可以任意选择投掷线(3米、6米、9米);受试者成绩超过13.5米的可另选起掷线。

(二)注意事项:

1、判断受试者投掷是否犯规,主要看受试者是否双手投掷,实心球出手是否从头部上方投出。

2、实心球出手的瞬间,脚可以同时蹬地、离地(只限制在出手瞬间)。如受试者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出手的同时后脚可以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

3、受试者预估成绩在7.5米以下的投掷线选择3米线,7.5米至10.5米之间的投掷线选择6米线,10.5米至13.5米之间的起跳点选择9米线。

(三)场地器材要求:长度30米以上的平整场地一块,地质不限,2 公斤实心球若干粒;电子测试仪器,电子仪器实心球落点区域覆盖面为长4.5米、宽4米。

四、仰卧起坐(选考项目)

(一)测试规则:

1、受试者坐起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

2、受试者借用肘部撑垫或臀部起落的力量完成起坐,判为犯规,因犯规所得的次数扣除。

3、计时方法:电子仪器发出“开始”信号的同时计时,一分钟时间到,电子仪器自动终止计数并记录储存成绩。

(二)注意事项;

1、受试者仰卧于垫上,两腿稍分开,双脚国定在垫的仪器上,屈膝呈90度角左右,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腰部带好专用电子测试腰带。起坐前由测试员用仪器确认受测试者IC卡,当听到仪器发出“滴—滴滴”提示音受试者即开始起坐。当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仪器感应发出一声“滴”提示音,仰卧时两肩胛触垫仪器感应又发出一声“滴”提示音,前后2次提示音计数值增加1。一分钟时间到,仪器发出2秒长鸣结束提示音,自动终止计数并显示和记录储存成绩。

2、一仰一坐动作必须连贯,且均有提示音,仪器才自动计数1。若连贯一仰一坐动作不到位,无提示音,则不计数。

(三)场地器材要求:电子测试垫要放在平坦地面上。

五、跳绳(选考项目)

(一)测试规则:

1、受者试将绳的长短调至适宜长度,听到电子仪器发出开始信号后开始跳绳,动作规格为正摇双脚跳绳,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一周圈)为一次。听到电子仪器发出结束信号后停止,电子仪器自动计数受试者在1分钟内完成跳绳次数并记录储存成绩。

2、摇绳动作必须是正摇,反摇绳子判为犯规,因犯规所得的次数扣除。

3、每跳跃一次且摇一回环(一周圈)为一次,一跳多摇、只跳不摇和一跳一垫步均判为犯规,因犯规所得的次数扣除。

(二)注意事项;

1、测试过程中如发现跳绳拌脚,电子仪器自动减去无效次数,应继续进行。

2、测试过程中,绳子断坏可以补测。

3、测试绳子允许使用自备或考场准备的绳子。

(三)场地器材要求:电子测试板要放在平坦地面、应备有跳绳若干条。

 

 

附件3

泉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施考工作职责

 

    一、考区总主考、副总主考职责

    1、负责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考试实施。

2、负责处理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重大问题。

二、主考职责

1、在“体育领导小组”领导下主持本考点的考试,全面负责本考点工作。

2、负责本考点测试(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召集和纪律教育。

3、布置、检查、落实考点及考场各项设施规范情况,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4、切实组织好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考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

5、按规定处理本考点发生的其它重大事项并及时报告本考区总主考。

三、副主考职责

1、负责上下联络及各组间的协调工作。

2、负责召开有关会议、安排考试管理、组织测试人员、工作人员按时到位。

3、负责指导、监督、管理考务人员开展工作。

4、每场考试结束后,组织场地器材组人员按要求收集并妥善保管好测试器材。

5、协助主考处理考试中发生的问题。

四、测试人员职责

1、根据规则的规定检查、布置考试场地器材。

2、测试人员必须严格按体育考试规则进行测试,严肃考场纪律,杜绝舞弊作假,确保考试成绩公正、准确。

3、应按要求准时到场,向考生宣布测试的有关规则及犯规的处罚规定,要逐个检查考生的准考证和射频IC卡、核对照片,若有问题立即报告主考查明情况,给予处理。

4、如实测试考生体育成绩,并当场公布考试成绩。

5、监考员应监视考生应试,保证考试正常进行,有权制止除考区领导、总主考、副总主考、主考、副主考、巡视员、测试人员、工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内照像、录像。

6、测试人员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吸烟、不谈笑、不阅读书报、不做“小动作”。

7、测试组长按体育考试规则做好本组人员分工安排。

8、每场考试结束后,清理场地、器材,做好小结和下一场准备工作。

五、巡视员职责

1、工作期间接受当地政府、招生委员会的领导。

2、检查督促考区、考点执行考试纪律和规定的情况,协助考区做好考试工作。

3、了解监考及考场有关人员的组织情况。

4、检查考场的准备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要督促考区迅速按规定予以纠正。

5、协助考区搞好考场的组织管理和考场纪律的监督检查工作,会同考区、考点负责人处理考生违纪事件。

6、应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7、工作期间要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得向考区及有关部门提出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他要求。

六、考生领队的工作职责

1、负责安排考生的膳宿、往返交通等后勤保障和安全工作。

2、作好考生日常生活、考试必备用品的检查保管工作。

3、负责组织、带领和督促考生按时到考点应考。

4、负责向考生交待应考要领、讲清注意事项,进行考试政策、纪律、规则、安全教育。

5、负责掌握考生思想动态和考试情况,做好失利考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和伤病考生的免缓考手续。

6、做好上下联络,协助处理有关问题。

七、监察员职责

1、监督各项目测试人员是否严格按操作规程测试。

2、监督计时、丈量、记录是否准确。

3、监督测试人员是否有异常情况,如出现异常应及时向主考汇报,并及时处理,同时受理“体育考试”方面各种投诉。

 

附件4

2009年泉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

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要求

 

 为维护教育统一考试公正公平、保障考生合法权益,考试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教育考试的纪律要求。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考场;

二、不准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等做与考试无关的事;

三、不准违反回避规定,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应主动回避;

四、不准擅自更改考试原始记录,如实记录考试情况;

五、不准利用考试工作之便,为考生舞弊提供条件;

六、不准诬陷、打击报复考生;

七、不准隐满考场违纪行为,发现学生违纪舞弊,立即制止,并报告主考,维护考试权威。

八、不准出现权钱交易、弄虚作假等现象,如发现一律按违反招生考试纪律论处,从严处理。

各县(市、区)均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附件5

 

考 生 守 则  

 

1、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

2、由各校带到指定地点集合,服从考务组安排。严格按编排顺序(小组)及指定位置参加测试,不得随意更动。

3、如实反映自己的身体状况,做到既不隐瞒病情,也不虚报疾病。在跑完800米或1000米后应保持站立并缓慢走动,不要立刻坐下,以免发生意外。在参加“立定跳远”或“投掷实心球”测试时应根据自己的实力,如实选择“起跳点(起掷点)”。

4、着装整洁、运动自如。不得穿皮鞋、钉鞋、高跟鞋、牛仔裤、奇装异服和佩带首饰进入考场。

5、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准喧闹。

6、遵守考点纪律,服从指挥。

7、积极做好准备活动,认真听(看)测试成绩(得分),不得围观、干扰测试人员操作。

8、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必须当场指出,并及时向带队反映,由带队向主考汇报处理。

9、要爱护公物,不损坏测试器材,注意环境卫生。

10、注意安全防患于未然。

 

 

 

 

 

 

 

 

 

 

 

 

 

 

 

 

 

附件6

 

泉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

 

学 校

 

报名号

 

姓 名

 

性 别

 

残疾等级或丧失运动能力情况:

 

 

 

申请日期:         

                 学生家长证明签字:

 

 

公示时间:                       公示地点:

群众反映意见及查实情况:

 

初中阶段常规体检情况:

 

学校意见:

 

               校长签名:                   学校公章:

 

上级核准

意见

 

 

                

 

      公章:

注:本表应于330日前上交报名点(应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7

2009年泉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

考场特殊情况记录表

 

  

 

 

 

项目

 

考 生 号

 

体育考试号

 

 

 

 

测试员签名 :                           监察员签名:    

主考(或副主考)签名:

………………………………………………………

考生签名:

附件8

泉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登记卡

(应急预案:手工登记)        

考生号:                   体育考试号码:                    

  名:                   性别:    测试时间:      

800/100米跑

   

   

 

仰卧起坐

总 分

 

裁判签字

 

裁判

签字

 

裁判

签字

 

裁判

签字

 

裁判

签字

 

 

 

 

 

 

1

 

1

 

 

 

 

 

2

2

3

3

 

 

决定成绩:

决定成绩:

  数:

  数:

  数:

  数:

  数:

主裁判

  字:

主裁判

  字:

主裁判

  字:

主裁判

  字:

主裁判

  字:

主考

签字:

泉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登记卡

(应急预案:手工登记)        

考生号:                   体育考试号码:                     

  名:                   性别:    测试时间:      

800/1000米跑

   

   

 

仰卧起坐

总 分

 

裁判签字

 

裁判

签字

 

裁判

签字

 

裁判

签字

 

裁判

签字

 

 

 

1

 

1

 

 

 

 

 

2

2

3

3

 

 

决定成绩:

决定成绩:

  数:

  数:

  数:

  数:

  数:

主裁判

  字:

主裁判

  字:

主裁判

  字:

主裁判

  字:

主裁判

  字:

主考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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